為充分調動黨政教輔及工勤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,客觀評價每一位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,完善職工聘任、獎懲、績效分配等激勵機制,根據《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管理辦法(試行)》《關于做好2020年教職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》等相關規定,結合實際情況,制定本實施細則。
一、考核對象
各單位黨政教輔人員;工勤人員
二、考核期限
2020年1月至12月
三、考核內容和指標
(一)年度考核的內容包括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五個方面,重點考核工作實績,嚴格實行師德師風一票否決制。其中,德:主要考核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表現;能:主要考核工作能力和業務水平;勤:主要考核工作態度、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;績:主要考核履行職責和工作實績;廉:主要考核遵紀守法和廉潔自律情況。
(二)考核測評指標參照《漓江學院非專職教師年度考核民主測評表(試行)》執行。
四、考核程序和方式
各單位在符合《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漓院政人事〔2019〕67號)文件要求的基礎上,自主制定本單位黨政教輔及工勤人員的考核方案,經公示無異議或達到本單位2/3以上人員同意后方可執行。考核基本程序如下:
1.個人自我總結。被考核人圍繞自己一年來履行崗位的德、能、勤、績、廉等情況作認真總結,填寫《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登記表》。
2.單位綜合評價。被考核人在本單位考核工作小組會議上述職(或在本單位全體人員會議上述職),然后由本單位考核工作小組對其進行民主評議。在民主評議和聽取群眾意見基礎上,根據個人總結和民主測評結果,單位考核小組提出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初步等次和提名優秀人選,初步考核結果在單位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后,于2021年1月4日報送學校領導小組辦公室。
五、其他須知事項
(一)考核結果等次的基本標準、年度考核結果及運用參照《廣西師范大學漓江學院教職工年度考核管理辦法(試行)》(漓院政人事〔2019〕67號)文件有關規定執行。
(二)試用期未滿的職工均需填寫年度考核登記表,但只參加考核,不評定考核結果等次。7月和8月入職的職工,在本單位年度考核會議中開展試用期滿考核,并填報試用期考核登記表、試用期考核情況說明表。
(三)教學秘書、教務干事須同時接受教學科研處(權重為30%)和所服務的二級學院(權重為70%)的民主測評后,由教學科研處年度考核工作小組作出綜合評價。
(四)優秀名額:優秀等次占比不得超過本單位應參加年度考核人員總數的20%。中層管理干部考核優秀名額不單列,納入所在單位20%的優秀名額;教學秘書崗位人員在納入教學科研處人數基數;脫產培訓進修人員計入單位人數基數;試用期人員不計入單位人數基數。
(五)被評定為優秀等次教職工需提交1份個人的主要事跡材料;被評定為基本合格、不合格等次的,需單位提交專題說明報告。
人力資源部
2020年12月18日